金成波
2024年09月27日08:27 來源:學習時報
70年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締造者們,同經過普選產生的1200多名全國人大代表一道,召開了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五四憲法”。“五四憲法”的制定,堪稱中國法治建設史上的一座裡程碑。撫今追昔,回望這部憲法,無論從條文內容還是制定過程來看,無不昭示著——人民,隻有人民才是立法的主人。
新中國成立后,創(chuàng)設全新的國家制度與人民的新法律,成為新生人民民主政權的迫切要求。黨中央首先發(fā)出“二月指示”,明確指出要徹底廢除國民黨政府的舊法統(tǒng),為新中國的法制建設清除了障礙、奠定了基礎。1949年9月共和國成立前夕,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通過了起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共同綱領》,莊嚴宣布:廢除一切壓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制定保護人民的法律、法令。從立法的角度看,這次會議最重大的成就在於,它以立法的形式宣告了新中國和新立法的誕生。此后,為盡快恢復發(fā)展國民經濟,中央人民政府根據(jù)《共同綱領》陸續(xù)頒布暫行海關法、婚姻法、工會法、土地改革法、懲治反革命條例、懲治貪污條例等一系列法律制度,為推進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鎮(zhèn)壓反革命三大運動提供了法制保障,鞏固了新政權。
待新政權初步穩(wěn)定之后,召開第一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制定第一部憲法就提上了議事日程。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20次會議決定當年“召開由人民用普選方法產生的鄉(xiāng)、縣、?。ㄊ校└骷壢嗣翊泶髸?,並在此基礎上接著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同時決定成立選舉法起草委員會,起草選舉法。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22次會議通過選舉法,並於不久后公布實施。1953年7月到1954年5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基層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登記選民總數(shù)為3.2億多人,參加投票的有2.7億多人,佔登記選民總數(shù)的85.88%。這是人民政治生活中具有歷史意義的偉大事件,大大推動了人民民主制度的發(fā)展,並為縣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召開奠定了基礎,更為接下來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召開做好了準備。
準備工作將近就緒,憲法的起草工作正式開始。從1953年1月13日到1954年9月20日,“五四憲法”的制定歷時一年零九個月,大致經歷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起草階段。毛澤東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20次會議上說,“根據(jù)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共同綱領的規(guī)定,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條件已經成熟了”。在會上,大家一致通過了《關於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並決定成立以毛澤東為主席,以朱德、宋慶齡、李濟深、鄧小平、李維漢等32人為委員的憲法起草委員會。此后,中央決定成立一個憲法起草小組,為憲法起草委員會提供可供討論、修改的憲法草案初稿。從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毛澤東率領憲法起草小組在杭州度過了77個日夜,起草了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的草案初稿(史稱“西湖稿”)。就這樣,憲法起草小組完成了第一階段的任務。
第二階段為討論階段。1954年3月23日,毛澤東代表黨中央向憲法起草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提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初稿)》。從草案提交到同年6月11日,憲法起草委員會舉行了7次正式會議討論,全國政協(xié)和各省市黨政機關、軍隊領導機關,以及各民主黨派和各人民團體的地方組織共8000多人進行廣泛討論,提出了5900多條修改意見。6月14日,在毛澤東主持召開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30次會議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和關於公布憲法草案的決議獲得通過。6月16日,《人民日報》全文刊登了憲法草案,一場史無前例的全民大討論就此展開。截至當年9月,先后有1.5億多人參加討論,當時全國總人口才6億,足見參與制憲的主體廣泛性﹔收集整理了118萬多條意見,幾乎涉及憲法草案的每一個條款,足見征集意見的充分而全面。據(jù)統(tǒng)計,在這2個多月裡,全國各地普遍成立憲法草案討論委員會,宣傳員和報告員組織各種宣傳與討論,很多地區(qū)參加討論人數(shù)達到當?shù)爻赡耆说?0%以上,部分城市高達90%以上。如此廣泛的公眾參與體現(xiàn)了“五四憲法”的民主性,同時保証了科學性。
第三階段為通過階段。1954年9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中南海懷仁堂隆重開幕,毛澤東致開幕詞,劉少奇代表憲法起草委員會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報告》,全國人大代表們對憲法草案和劉少奇的報告進行了討論。9月20日下午,代表們懷著無比激動的心情走進會場,投下神聖的一票。淺紅色的表決票上,分別用漢、蒙、藏、維吾爾四種文字印著“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表決票”的字樣。與會代表共計1197人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過了這部憲法。通過那一刻,滿場歡騰,全體起立,掌聲和歡呼聲經久不息。至此,新中國第一部社會主義憲法正式誕生了,這標志著經過長期的斗爭和努力,中國人民終於有了一部保障自身權益、遵循民主和社會主義原則的憲法。毛澤東這樣評價這部憲法,“一個團體要有一個章程,一個國家也要有一個章程,憲法就是一個總章程,是根本大法”。
“五四憲法”除序言外,分為總綱、國家機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旗、國徽、首都共4部分106條,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共產黨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領導地位,確立了人民民主和社會主義原則,構建了新中國民主政治的基本框架。根據(jù)“五四憲法”的制定程序以及民眾參與程度,可以說“五四憲法”的制定過程是全民參與、全民討論的過程,也是新中國成立后第一次大規(guī)模有序地踐行民主的一次成功嘗試,充分體現(xiàn)了社會主義民主的優(yōu)越性。
“五四憲法”制定以后進行過兩次修改,分別是“七五憲法”和“七八憲法”。1982年4月26日,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公布憲法修改草案的決議:公布憲法修改草案,交付全國各族人民討論。1982年12月4日,經過全民大討論的憲法於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高票通過。“八二憲法”作為新中國第四部憲法,繼承和發(fā)展了“五四憲法”的基本原則,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fā)展要求的好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