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宗明
2016年10月17日15:41 來源:紅網
這年頭,“XX已死”儼然成了所謂預言家們的招牌話術。近來,“滴滴已死”“共享經濟已破產”等論調,就在自媒體、朋友圈上流布甚廣。這些論調將網約車模式及共享經濟興起說成“泡沫”,聲稱它已到了瀕臨破滅的拐點。
在比爾·蓋茨夕惕若厲地表示“微軟離破產只有18個月”,任正非自警“華為明天就會死亡”的背景下,給互聯網企業(yè)敲警鐘,激發(fā)其危機感,本無可厚非。但警鐘歸警鐘,故作高人狀地拽著唱衰論調,給滴滴和共享經濟“判死刑”,顯然已溢出敲警鐘的范疇,其不著調程度,比魯迅講到的在嬰兒出生現場說“這孩子將來是要死的”的偽預言更甚。
知名經濟學家羅賓·蔡斯在其著作《共享經濟——重構未來商業(yè)新模式》里有個著名論斷:經濟世界將徹底被“共享”改變。他說,與其擁有一部車100%的使用權而只使用其1%,不如讓成本和使用率更為匹配。包括網約車在內的共享經濟新業(yè)態(tài)近年來蔚為興盛,成為新經濟的典型表征,就印證了其判斷。也正是意識到這個大趨勢,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首次將“新經濟”寫入,李克強總理作報告時還強調,要推動新技術、新產業(yè)、新業(yè)態(tài)加快成長,以體制機制創(chuàng)新促進分享經濟發(fā)展,建設共享平臺。
而作為共享經濟典型的滴滴,之所以能在搭上“互聯網+”順風車后獲得指數級成長,一躍成為世界最大共享經濟平臺,原因也在于,它抓住了移動互聯網的機會窗口,在衣食住行等民生剛需領域中找到互聯網改造出行的缺口后,以出租車打車痛點契入。通過司乘信息精準匹配,對閑置出行資源和民眾受困于出行難的出行需求加以撮合,是其重要特征。到頭來,它在著力解決出行難題的同時,也對出行平臺商業(yè)邏輯進行了革命性塑造。本質上,其發(fā)展步調與“互聯網+”2.0、雙創(chuàng)、新經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內蘊訴求是同聲共氣、同頻共振的。
眼下有些人叫囂“滴滴已死”“共享經濟不行了”,并指其為泡沫。是的,當下互聯網經濟中確有不少泡沫,如某些P2P行業(yè)亂象包括眾籌買房等。但將移動出行平臺的壯大、共享經濟的興盛想當然地視作泡沫,卻是種認知偏差,也是缺乏有效論證的邏輯謬誤。
就拿那些認為“滴滴已死”者來說,他們秉持的依據無非幾點:首先,滴滴等此前其實是以補貼大戰(zhàn)來獲取海量用戶的,其供需是圍繞補貼而展開,而不是利益互補,若取消了補貼,需求和供給難免雙向萎縮,網約車市場可能一夜回到解放前;其次,滴滴等只是改善了叫車效率,卻無法優(yōu)化涵蓋車輛成本、燃油費、司機工資等在內的成本結構,因為出租車公司對這些成本已控制得很到位;再者,眼下多個地方都出臺了“最嚴”網約車新規(guī),滴滴的輕資產模式會遭遇重創(chuàng),政策環(huán)境因素就擺在那,讓它很難再“享受坐而論道的愜意以及‘互聯網+’的道德正確”。
但這些很難站住腳:說網約車市場是補貼“喂養(yǎng)”起來的,也許不懂移動互聯網時代細分領域競爭和發(fā)展的規(guī)律——為搶占用戶依賴的服務入口,那些細分行業(yè)里的競爭者起初必須搶占市場份額,因而燒錢補貼難以避免,這也是其階段性特征。到了份額積累已完成后,網約車平臺也會擺脫邊燒錢邊“攤大餅”的思路,哪怕已觸頂的用戶需求會縮水,也會形成相對穩(wěn)定的存量市場,對該市場深耕、挖潛,提升單個用戶的APRU值,依舊大有空間。
認為滴滴等沒優(yōu)化打車成本結構,也經不起推敲:滴滴快車、順風車等產品線對車輛閑置資源利用的特征明顯,這也是一種降低行車成本的方式;而傳統(tǒng)出租車的成本中囊括了“份子錢”、經營權使用費等,并未達到最優(yōu)化。對用戶而言,還有個更重要的“成本”不容忽略,那就是服務質量與打車的便利度。
至于地方版網約車新規(guī),確實對網約車行業(yè)沖擊不小。用非合理限制和標準去懸空流于街巷的網約車,本就有“削足適履”之嫌,此前國家層面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采取“統(tǒng)分結合、地方事權”原則,是方便地方城市因地制宜,而非重拾出租車式管理。如今針對那些“最嚴”的地方規(guī)定,李克強總理也表態(tài)“網約車政策會要求有關城市進行研究”。在此背景下,不追溯“履不合適”的問題,反而斥責“腳長得不合理”,確定不是舍本逐末?
本質上,滴滴模式的很多特征也映射著共享經濟的特質:盡管其司機組成是“專職+兼職”,但絕大部分是兼職,這有數據可證——滴滴去年10月曾發(fā)布數據,旗下司機75%為兼職,他們日接單數小于4單,全國交通運輸發(fā)展統(tǒng)計公報也顯示,職業(yè)司機(的哥)每天運輸80人次,但專車司機中,每天接單超過10次的人數不到總人數的3%;其創(chuàng)新具有WE眾協(xié)同、交互共享的特點。這類新生物,給人們出行帶來的便利是看得見的,故而也承接了廣泛的民意期許。
從社會意義而言,包括它在內的共享經濟,是與技術進步相伴生的。其進步之處,不止于工具變革本身,更是引發(fā)社會行為方式與商業(yè)生態(tài)的聯動變化。用某些技術觀察者的話來說,網約車平臺的深遠意義,在于顛覆性改變了用戶與傳統(tǒng)出租車之間的社會關系模型,改變了視線決定范圍的打車場景。這類技術進步一旦啟動,就非那些壁壘所能阻擋,因為大勢不可逆。
中國需要新經濟。共享經濟作為中國新經濟爆發(fā)的極佳樣本,不會被唱衰的聲音一唱即衰,其蓬勃生命力也非某些輿論或政策“畫地為牢”所能框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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